摘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2022年“申請-考核”制和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其中包括博士招生計劃人數,考核內容與成績評定,材料提交,錄取及公示等其他詳細內容。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考生請注意考試時間。
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試行)》(中南大研字﹝2020﹞11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招生與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20﹞15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的相關規定,結合經濟學院實際情況,制訂本細則。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機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李小平
副組長:楊波
成員:盧現祥、朱巧玲、陳浩、瞿商、朱華雄
秘書:徐良生,電話:027—88386697
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考方案和實施細則。
2.負責成立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3.按學科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審定組成人員名單,組織開展綜合考核。
4.審定學科考核工作小組建議擬錄取的名單。
5.受理考生在報名、審核、錄取過程中的申訴等事宜。
6.對學院“申請—考核”制錄取的博士研究生結果負責。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以下簡稱“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俞凡
成員:張鴻武、宋麗智
秘書:岳明澤,電話:027—88386773
主要對考核選拔全過程進行監察督導;對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考生反映的問題及線索進行查處,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公平公正。
(三)考核工作小組。每個專業和導師組成立一個考核工作小組,組長為各專業導師組組長,成員由本招生專業或相近專業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博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考核工作小組主要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對考核質量負責。
三、招生導師和招生指標
導師須通過學校招生資格認定,年度考核合格獲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方可按“申請—考核”制招生。
該招生指標為初步計劃數,實際招生人數待下達2022年學校招生計劃后,最終指標以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為準。
四、考生報考條件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過“申請-考核”制和“碩博連讀”兩種招考方式開展。
(一) “申請—考核”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及培養單位相關規定。
2.已獲碩士學位(境外學位須通過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就讀學科、專業與報考博士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或與所報考博士學科、專業有很強交叉、融備考系的學科、專業。
4.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養潛質。出版過學術專著或撰寫過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具有其他能體現較強科研能力和良好培養潛質成果的,原則上優先考慮招錄。
6.有較強的英文說、讀、寫能力,能提供相應體現英語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語四、六級證書、雅思或托福成績和各類英語競賽成績等。其他語種申請者參照相應標準執行。
7.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研計劃條理清晰,科學合理,具備較強的可行性。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條件詳見學校招收簡章。
五、選拔程序
(一)“申請—考核”制
1.考生申請。符合報考條件且完成網上報名的申請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提出申請,提交材料見學校招收簡章。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采取打分制,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進入綜合考核程序。報考條件一、二、三、四為常用條件,如不能達到則不進入后續計分程序,條件五、六、七項合計分數為100分,分別為40分、30分、30分。
資格審查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采取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方式進行,參會人員須達到小組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報考條件五、六、七的實際情況綜合審定并打分,得出資格審查最終成績。
資格審查及格以上,可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上進行公示,不及格者不另行通知。
3.綜合考核。通過資格審查并經過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考核程序。綜合考核由各考核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可通過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各導師組和各專業可采用各種科學合理而靈活多樣的考核方式。考核科目為二門專業課和一門外國語,每門均為100分,總分300分。專業課考核內容包括專業基礎(30分)、科研能力(40分)、綜合素質(30分)等。各考核科目60分為及格,任意一個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在綜合考核過程中,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核內容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特別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計入綜合考核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過程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記錄及考核成績應由考核工作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學院要將實施“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相關材料進行歸檔備查。
4.審批錄取。考生總成績應由材料審核成績和綜合考核成績兩部分組成,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領導小組審定學院的建議錄取名單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從政治思想、業務素質、創新能力、培養潛質等方面,對各培養單位上報的建議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者,上報湖北省招辦和,經審核通過后方可正式錄取。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選拔程序按照學校碩博連讀招生辦法規定進行。
六、信息公開及申訴機制
學院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及公示制度,招考方案和實施細則提前在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規范執行。學院在招考方案中公布申訴方式,接受考生、社會、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考生對考核環節和錄取結果有異議的,首先向學院監察小組提出申訴,由監察小組對申訴材料進行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至考生。考生如對監察小組的處理結果仍有異議,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訴。
七、考核紀律
1.考核工作小組及導師應嚴格遵守招生規定,公平公正,科學選才,認真完成博士研究生考試命題、復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確保錄取博士研究生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不得組織或參與有可能損害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
2.對在招生過程中出現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違反招生規定的導師及招生工作人員,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3.對在申請和考核過程中出現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考生,學校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其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八、其它說明
1.報名考生請于2022年2月19日-3月1日期間將報考和相關證明紙質材料(均須使用A4紙張)寄送至經濟學院,郵寄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文泉樓南208,電話:02788386697,徐老師(建議順豐快遞郵寄)。
2.具體考核安排請關注學院網上通知。
3.未盡事宜,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試行)》(中南大研字﹝2020﹞11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招生與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20﹞15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簡章》相關規定為準。
4.報名考生請加入經濟學院2022年博士招考QQ群:341581009,以便交流溝通。
附件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關于印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申請—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關于印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 招生與培養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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