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東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類別,報考條件,報名程序,考核和錄取,學制、學費及獎助等其他詳細內容。報考山東大學的考生請注意考試時間。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學科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第二章 招生類別
第三條 博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四條 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專業
第五條 考生可登錄 “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山東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六條 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或“6”的專業為專業學位專業(領域),第五位為“Z”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第五位為“J”的專業為交叉學科專業。
第四章 招生方式
第七條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和普通招考等方式。
本科直博是指從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錄辦法見我校當年發布的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章。
碩博連讀是指從我校在讀碩士研究生中擇優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錄辦法見《山東大學關于碩博連續培養研究生工作的規定》(山大研字〔2020〕70號)。
申請-考核是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提交申請材料,校內各招生單位在材料審核的基礎上,對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進行考核錄取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是指由學校統一組織初試,符合初試成績要求的考生由校內各招生單位進行復試錄取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僅接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八條 以普通招考、申請-考核方式報考博士研究生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留學人員屆時須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獲得學士學位后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起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的人員,須自2018年以來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發表3篇學術論文(不含會議論文和論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錄,或取得與上述學術論文要求相當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論文)不少于3項,按碩士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四)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第九條 以申請-考核方式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第八條中(一)(二)(四)(五)各項的要求。
(二)已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或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且入學前已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成績合格(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與博士報考專業一般應相同)。
第十條 報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職攻讀馬克思主義理論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第八條中(一)(二)(四)(五)各項的要求。
(二)已獲碩士學位。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業務骨干教師,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5年以上(截止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必須與原單位簽訂協議書,畢業后保證回到原單位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至少5年。
第十一條 報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第八條中(一)(二)(四)(五)各項的要求。
(二)已獲碩士學位。
(三)須為在編在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骨干。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學校思政(或黨務)工作部門、人事部門推薦,所在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審核通過。
(四)截至報名之日應從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黨務工作滿3年。
(五)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招生專業為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各專業和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的中共黨史、行政管理專業。
第十二條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為少數民族考生,并滿足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相關規定、本章程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以及報考專業的報考條件。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的專業均可招收該專項計劃考生。該專項計劃僅通過普通招考方式進行招生。
第十三條 在上述各項條件基礎上,我校各招生單位將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人才培養要求、團隊招生需求等情況,制定本單位或相關專業的其他報考條件或特殊招生要求。考生報考前應仔細查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說明和校內各招生單位發布的相關通知。
第六章 報考程序
第十四條 申請-考核的報考程序包括網上報名、材料審核、校內招生單位考核錄取等。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6日-30日或2022年3月16日-30日,具體報名時間段由各培養單位確定。
考生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另行通知。報名時需交納報考費。
(二)材料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的同時,須將以下報名申請材料提交到校內招生單位。材料提交方式與截止日期以校內各招生單位的安排為準。
(1)《山東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簡況表》,內容包括個人學習、工作及學術研究的簡要經歷等。
(2)攻讀博士學位科研計劃書。主要闡述本人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從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創新點及預期成果等,科研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
(3)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創性成果,包括學術論文、科研項目、獎勵、專利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5)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生可提供碩士學位論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階段成績單。由考生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畢業生也可由考生檔案所在人事部門或畢業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7)專家推薦書。須由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分別簽字出具。
(8)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和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或在學證明)。獲得境外學歷或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9)《山東大學報考博士研究生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10)報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職攻讀馬克思主義理論博士學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另提交相應的報考審批表。
(11)校內招生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簡況表、專家推薦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專項計劃報考審批表等相關表格請從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常用下載”欄進行下載。
考生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存在偽造報考材料、違背學術誠信、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相關后果由考生承擔。
2.校內招生單位將組織材料審核專家組,結合考生的報名材料、科研背景、科研潛力等進行審核,并給出審核成績。校內招生單位按照材料審核成績,結合招生計劃,確定參加考核的人選。
(三)校內招生單位考核
校內各招生單位根據屬地和學校的疫情防控要求,采用合適方式組織考生進行考核。考核前,將對考生的報考材料原件和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核內容包括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外國語、第三門考試科目,以及綜合素質考核。其中,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根據相應報名時間段,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以校內各招生單位安排為準,請考生報名前登錄校內相關報考單位網站查看。
第十五條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報考程序包括網上報名、初試、復試錄取等。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3月16日-30日。
考生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另行通知。報名時需交納報考費。
(二)初試
初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科目為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外國語和第三門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022年4月,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學校將根據初試考試情況確定參加復試考核的人選。
(三)復試錄取
復試由校內各招生單位組織,考核內容包括材料審核、綜合素質考核等。其中,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具體要求參照申請-考核的相應程序要求。
第十六條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至少3門碩士生主干課程(含思想政治理論),部分專業對同等學力在職申請碩士學位、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及其他人員要求加試。具體加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加試在考核或復試階段進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錄取總成績,但加試科目有一科成績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第七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第十七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校內各招生單位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八章 體檢
第十九條 擬錄取考生根據校內各招生單位安排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第九章 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將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考生的考核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一條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招收專職輔導員的比例須占招生名額的70%以上,專職輔導員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為準,當校內各招生單位至少應招收專職輔導員數不是整數時,分別按計劃數的70%四舍五入計算。嚴格控制招收的本校生源數量,最多招收本校生源2人。原則上應有1個以上的名額招錄西藏、青海、寧夏等沒有委托招生培養單位省份的生源。
第二十二條 “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專項計劃考生的錄取,將在校內各招生單位考核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受援高校推薦順序依次錄取。
第二十三條 “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后備人才培養專項支持計劃”錄取的考生的錄取類別只能為非定向就業;“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職攻讀馬克思主義理論博士學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的考生錄取類別只能為定向就業。
第二十四條 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錄取時將本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我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后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時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不能按規定時間轉入我校的非定向就業考生以及不能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的定向就業考生,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考生信息上報并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章 學制學費
第二十六條 本科直博研究生基本學制為5年,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普通招考、申請-考核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4年。
第二十七條 所有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全日制學術型各專業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各專業(領域)每生每年16000元。
第十一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八條 我校已構建較為完備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品學兼優的學生可根據評選條件申請校長獎、學術之星獎、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優秀學術成果獎、優秀實踐成果獎、道德風尚獎、創新競賽獎、優秀研究生干部獎以及優秀學位論文獎等各類獎學金。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可享受或申請助學金、“三助一輔”津貼、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及其他專項資助。各類獎助學金評選發放要求以當年學校通知為準。
第十二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九條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考場紀律,自覺遵守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學校考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考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第33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招錄港澳臺地區考生研究生招生簡章將根據規定另行發布。
第三十一條 我校博士生招生按照團隊方式招生,相關團隊介紹、招生導師、招生人數及聯系方式等招生團隊信息請登錄校內各招生單位網站查詢。
第三十二條 因招生計劃有限、招生方式多樣,考生報考前請與招生團隊聯系,以確定招生團隊是否有招生計劃以及采用何種招生方式。
第三十三條 為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工作安排與要求如有調整,以學校或校內各招生單位的正式公告或通知為準。
第三十四條 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聯系方式如下:
咨詢(監督)電話:0531-88364334;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均以相關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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