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長春中醫藥大學公布2021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包括招生人數、復試原則、復試方式、復試條件(復試分數線)、復試內容、復試程序等詳細說明。
為保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本著堅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非全日制計劃16人,其中學術型5人,專業型11人。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年度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復試、錄取的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的具體工作;各招生一級學科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組織開展本學科的非全日制博士生面試工作;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三、復試原則
1.以保證完成年度招生計劃為原則;
2.擴大一級學科招生自主權和選擇學生范圍;
3.加大復試力度,全面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及專業能力。
四、復試方式
1.現場復試。
2.根據一級學科的招生計劃在報考考生源范圍內開展復試錄取工作(即按一級學科復試)。
五、復試條件
1.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35分。
2.以初試總成績為序,按一級學科招生計劃的1:1.5為劃定原則,未進入前150%但專業基礎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60分以上者亦可進入復試。
六、復試內容
復試采取考生綜合情況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專業深度、創新能力、思維方式、實際應用能力以及對學科發展情況了解深度等方面的內容。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以及思想政治情況和心理等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與評價。
七、復試程序及方法
1.復試工作由研究生院與各學院統籌組織。
2.各招生學科以一級學科為單位組成學科復試小組。
3.復試前要認真核對考生身份,檢查準考證、身份證。并簽訂誠信承諾書。
4.復試一般以口試和實際操作為主。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低于20分鐘。
5.復試成績采取按項賦分、分別統計、綜合評價、定量排序。
6.每個復試小組須用同一個標準衡量考生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八、擬錄取工作
1.擬錄取成績的構成:設定本次博士研究生錄取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即初試成績折合成100分計入總分,復試成績100分全部計入總分)。
總成績=初試成績/3+復試成績。
2.在報考同一一級學科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序,排序結果作為擬錄取依據,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及格,不予擬錄取。
3.各學科復試成績上報后,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學科招生計劃,依據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4.擬錄取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九、體檢工作
考生開學時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附則
本辦法由長春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長春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9日
原文鏈接:https://y.ccucm.edu.cn/info/1088/16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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