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西南大學考研招生復試通知已公布,學校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自3月28日開始,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由各二級招生單位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和要求詳見學校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積極穩妥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關于做好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安全性原則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的要求,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二)公平性原則
嚴格執行工作相關規定及要求,切實加強復試工作組織,嚴格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堅決維護教育考試公平公正。堅持客觀評價,做到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科學性原則
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提高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在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部署、指導、監督等。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導師組),組織考生進行復試考核,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公開有關信息。二級招生單位設立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小組,開展現場督查,監督復試各環節工作情況。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分數線
學校統籌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劃定各專業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含專項計劃),并在學校研招網公布。
(二)復試時間與形式
學校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自3月28日開始,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由各二級招生單位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和要求詳見學校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通過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主平臺為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登錄地址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備用平臺由各二級單位指定并通知考生。
(三)復試考生資格審核
考生復試時需進行線上資格審查,招生單位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四比對”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驗。
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四)復試準備
1.各二級招生單位應提前三天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實施細則(如需調劑)、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等。
2.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好電腦、手機等設備,具體要求詳見《西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3.各二級招生單位要提前對考生進行復試系統模擬演練。
(五)復試內容與成績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評定,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復試內容一般包含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具體內容及構成權重詳見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六)復試費用
每位考生復試費100元,通過復試系統繳納。
四、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生無效。調劑考生復試內容和方式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申請調劑的考生須符合《西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及二級招生單位調劑實施細則相關要求。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嚴格按照同一專業參加復試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可分別排序,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綜合成績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試第一科目成績、第二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如有考生主動放棄的應提供書面申請。
各二級招生單位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二)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70%+復試成績(百分制)×30%
(三)不予錄取情況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復試時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
六、體檢
體檢工作在考生被擬錄取后進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將體檢報告提交至參加復試的二級招生單位。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術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本通知由西南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話:023-68252456
E-mail:yanzhao@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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