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其中教育學專業研究生由文學院、物理學院、化學學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進行招生。2021年吉林大學教育學碩士報考條件、招生人數、報名流程等信息,詳見下文。
吉林大學是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學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為重點大學,1984年成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1995年首批通過教委“211工程”審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2004年被批準為中央直接管理的學校,2017年入選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下設50個學院,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41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6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9個,交叉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4個;有一級學科重點學科4個(覆蓋17個二級學科),二級學科重點學科15個,重點(培育)學科4個。17個學科(領域)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其中2個學科排名進入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優越。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7827人左右(含統考生、推免生、醫學5+3一體化和各類專項計劃考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770人左右,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057人左右。各學院的招生計劃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詳見《吉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人數含推免生及醫學5+3一體化學生)。專業目錄內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僅供考生參考。在錄取階段,我校將根據正式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推免生錄取人數(含醫學5+3一體化轉入人數)、生源質量、統考生上線數量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整體情況對各院系所的招生計劃做適當增減。
我校執行有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援藏計劃”、“強軍計劃”(限在專業學位招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限在專業學位招生)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
二、學習和就業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習成績等,按照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如果符合相關政策和規定,考生在被錄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但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三、學制和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學制分別為2年或3年,具體按各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執行,相應的學習年限為3年或4年(含休學、保留學籍)。學習年限是指學生具有學籍的學習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為推薦免試、單獨考試和統考三種方式。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日期以學校規定報到日期的第1天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在規定專業(見招生專業目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強軍計劃”考生應選擇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長春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具體要求以各報考點報名公告為準。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將學歷(學籍)認證報告電子版發送至招生辦公室郵箱:likun2009@jlu.edu.cn。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需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招生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11.報考我校“強軍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只能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2.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補充說明
1.凡取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2020年11月8日之前,將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確認的《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登記表》,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則將不被納入該計劃報考。
2.凡報考我校藝術學院的美術學(130400)、設計學(130500)、美術(135107)和藝術設計(135108)專業的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時,“報考點”一項必須選擇“長春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且只能在長春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進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并參加考試。若報考點選擇錯誤,則報考資格無效。
3.我校預計在10月25日左右公示各院(中心、所)招收的2021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擬錄取名單,屆時請各位考生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及時關注,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規劃或調整報考院校(院系或專業)。
七、考試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1.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501造型基礎(素描)、502專業技法)在12月28日進行,初試科目詳見《吉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復試。綜合復試將采取面試加專業知識綜合筆試方式。
5.具體復試內容范圍、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招生學院(所、中心)根據相關文件并結合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自定。
6.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7.復試前對考生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各招生學院(所、中心)在新生報到后組織進行。各招生學院(所、中心)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九、錄取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加權計算得出,按考試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招生學院(所、中心)組織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調檔審查合格后,發給錄取通知書;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被錄取考生于錄取當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交《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錄取資格。
對于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專項計劃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試成績與報考專業的吉林大學復試分數線的差值(以下簡稱“線差”)進行劃線并排序。聯考考生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進行折算并計算“線差”。按照下達給我校的分省招生計劃以及考生的“線差”擇優確定復試名單。沒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將按照“線差”由高到低的原則調劑給生源充足的省份。“線差”相同時,理工農醫考生優先,之后以外語、政治、業務課的順序按單科成績排序。定向服務地區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網站。
對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試成績與報考專業的吉林大學復試分數線的差值進行劃線并排序。聯考考生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進行折算并計算“線差”。按照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的“線差”擇優確定復試名單。“線差”相同時,按照外語、政治、業務課的順序按單科成績排序。
十、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碩士研究生繳納學費的具體收費標準另行公布。
(二)獎助學金
1.助學金、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評定辦法詳見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中“獎助管理”一欄。
2.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崗位,按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第33號)嚴肅處理。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十二、其他事項
(一)跨學科、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只能選報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欄內注明招收的專業,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跨學科、跨專業以及同等學力的專業。
(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三)我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未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四)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五)如本章程某些條款與相關文件相抵觸,均以當年的最新文件規定為準。對招生工作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六)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鼎新樓A416室
郵政編碼:130012
咨詢電話:0431-8516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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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監察處):0431-8516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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