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考《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設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考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進行備考。
一、高級經濟師考哪些題型
考試題型包括案例分析題和論述題,兩者均為主觀題,其中案例分析題3道,1道題20分,2道題25分,論述題1道,1道題30分,試卷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
二、高級經濟師考試形式
高級經濟師采用電子化考試方式,考生作答試題需要通過計算機操作來完成。具體機考規則如下:
1.自考試開始前30分鐘起,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2.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須在計算機上作答,考生參加考試可攜帶的用品只限于黑色墨水筆。
3.《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遲到5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在開始作答之前,考生需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運行正常;考試開考2小時內,考生不得交卷離場。
4.考生須按照考試系統提示的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不得關閉電源或做出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
5.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的提示登錄系統,須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并點擊“我已閱讀”按鈕。考試開始后,考試系統將自動進行計時,作答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
6.考生須在考場內保持安靜;獨立進行作答,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遇到無法登錄、系統故障等異常情況時可舉手詢問,不得自行處置。
7.考生應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8.考生交卷后,須確認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離開考場;若界面提示“交卷失敗”,須及時聯系監考人員。
9.考生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10.考試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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