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備考過程中,部分考生可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比如:考試報名流程是怎樣的?別擔心,為了幫大家解決這個問題,小編收集資料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一起來了解下吧~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0號)精神,為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形式及考場設置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 ?目 |
第1批次 | 6月16日上午09:00—12:00 | 高級經濟實務 |
第2批次 | 6月16日下午14:30—17:30 | 高級經濟實務 |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經濟考試”)分為2個批次實施,各批次專業類別的劃分和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具體考試城市、考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三、報考條件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相關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二)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中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高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三)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廣西考區相關職業資格對應關系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5號)執行)。
(四)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有關規定,使用單獨劃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報高級經濟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有效區域所在的省(區、市)報名參加考試。
(五)報考條件相關問題的說明。
1.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2.關于高級經濟考試報考條件中“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全職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及其它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相關職業資格,報考高級經濟考試,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參照上述方法計算。
(六)學歷核驗。
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報考人員應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告知承諾制適用范圍。
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核查與監管。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要求,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網上填報信息。
網上填報時間: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4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流程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1.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載)。報考人員按照系統提示進行信息完善,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2.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核查點、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節。
3.確認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進入在線核查環節。
4.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系統核查通過后進入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環節。
5.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進入繳費環節。
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考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不須簽署《告知承諾書》,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6.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人員為:“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
上述不同類型人員上傳不同材料,按系統提示上傳。上傳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
(2)身份證件;
(3)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5)知識產權職稱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7.網上人工核查。核查時間:?2024年4月14日至4月25日17:00。考試組織機構(所選核查點)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
原文鏈接:https://www.gxpta.com.cn/ksxm/zyzglks/jjzyjszgks/jjkwtz/t1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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