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北京地區高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定于4月8日至17日,繳費時間定于4月20日至24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根據《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北京地區高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定于2022年4月8日至4月17日,繳費時間定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一、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10 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 年;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2 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 年;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10 年;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2 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四)報名條件說明
1.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2.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3.報名條件補充說明詳見原文附件1。
二、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
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高級考試報名流程見附件2,初、中級考試報名流程見附件 3。
1.高級考試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22 年4 月8日至4月17 日,初、中級考試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22 年8 月6日至8月 15 日。注冊信息原則上 24 小時內返回核查結果,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及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高級考試網上繳費時間為2022 年4 月20 日至4月24日,初、中級考試網上繳費時間為 2022 年8 月18 日至8月22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4.報考人員報考初、中級考試時,須確定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5.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三)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高級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8 日,初、中級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為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3 日。
(四)考試大綱
2022 年版高級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初、中級考試大綱計劃在 5 月底前公布。
三、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 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等17項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5〕2513 號)規定,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 元。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426 號)規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9 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網站,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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