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做好經濟師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青海省發布了經濟師考試期間疫情防控若干問題處理辦法。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青海省經濟師考試期間疫情防控若干問題處理辦法
1.屬于新冠肺炎疑似、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且在治療或隔離期間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在進入筆試現場時,如發現體溫超過37.3℃,需現場接受2次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確屬發熱的考生,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由專人負責帶至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3.考生“信康碼”非綠碼的,且不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參加考試。
4.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考生,監考人員應及時報告,并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由專人負責帶至隔離考場進行考試。因個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檢測或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再予以追加。
5.知識點須及時將健康狀況異常考生相關情況向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醫護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防護工作。考試期間,如果發現考生癥狀可疑,應及時采取有效隔離和應對措施,并及時通知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妥善處置。
6.當次考試結束后,衛生健康部門須對所有在隔離考場考試的健康狀況異常考生進行診斷,有條件可進行核酸檢測,排除風險,確保考試安全。
7.健康狀況異常考生的試卷、答題卡等考試材料和用品,應在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單獨做好裝袋、密封、存放工作。監考人員要做好考場異常情況記錄。
8.安排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健康狀況異常考生和監考人員必須佩戴醫用外科口罩,考場必須全程保持通風和空氣流通。隔離考場具體考試人數、安全距離等防護要求,應按照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求執行。
9.考試期間出現的其他異常情形,由各地考試主管部門和組織實施單位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及時穩妥處理,并做好相關報告備案工作。
相關推薦:
課程名稱 | 課程服務 |
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精講班 | 具體咨詢希賽網老師 |
初級經濟師(工商管理)精講班視頻 | 具體咨詢希賽網老師 |
初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精講班 | 具體咨詢希賽網老師 |
初級經濟師(金融專業)精講班視頻 | 具體咨詢希賽網老師 |
經濟師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