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濟師考試臨近,此次給大家分享的是“2019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高頻知識點:個人所得稅”,僅供參考。更多中級經濟師知識點信息,請關注希賽網經濟師頻道。
2019年中級經濟師高頻知識點: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分為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或無住所且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
課稅對象共9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動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經營所得等
稅率:根據類別不同,分別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
計稅方法: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①居民個人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 的收入額檢出費用60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金額,應為納稅所得額。
其中,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1)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
②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③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④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⑥扣除。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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