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青海人事考試中心的通知,在剛剛結束的經濟師考試報名中,發現有部分考生利用青海省不需要現場提供證明材料這一便民措施,在報名過程中鉆了空子,現對違背“告知承諾制”要求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9月16日-9月20日,詳情如下:
關于對青海省2019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分報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和省人社廳下發《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19〕341號)精神。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半年組織的12項資格考試中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試點時間為2019年6月至11月。為確保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序組織,現就資格考試審核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建立失信人員黑名單制度,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考試組織機構對考生資格條件、學歷學位等信息的審核貫穿于整個考試及證書發放全程,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有權作出處理。在剛剛結束的2019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中,我省發現有部分考生無視“告知承諾制”報名要求,利用我省不需要現場提供證明材料這一便民措施,在報名過程中鉆了空子。因學歷無法在線核驗真偽,部分考生上傳虛假學歷證明騙取學歷核驗通過,嚴重違背了 “告知承諾制”這一便民政策。
現要求對2019年經濟專業資格考試下列人員(名單附后)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原件及復印件來我中心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來且利用我省經濟報名通過條件報考其它資格考試者,將嚴格按照上述辦法處理,情節嚴重者,我們將報備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審核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資格復審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86號恒邦紫荊城4號寫字樓寫字樓一樓服務大廳
資格復審電話:0971-8258591
附:現場復審考生名單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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