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陜西人事考試網發布《關于陜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辦(更換)的通知》,有關經濟師補辦、更換注意事項介紹如下:
關于陜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辦(更換)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各證書管理機構,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啟用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41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相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職業資格證書補辦(更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丟失、損壞等需補辦(更換)的考生。
二、受理范圍
資格證書補辦(更換)范圍為在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參與管理的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目錄見附件1)。補發證書在證書內頁加蓋“補發”字樣,以示區分。對于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考試,從2018年起,不再受理相應的證書補辦申請,可為考生開具相應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紙質,見附件2)。
三、受理方式
丟失補辦資料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各證書管理機構、考生本人提供。
四、辦理時間和辦理地點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更換)每月集中向報送一次。每月第一個工作周星期三為受理相關證書補辦(更換)材料時間。(節假日除外,受理時間向后順延下個周三)。
具體時間: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建設東路3號省人社廳辦公區1號樓1層考務大廳(可乘坐22路、187路、221路、401路公交車到祭臺村站)。
五、補辦(更換)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一)補辦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到領取證書的人事考試機構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須原件):
1.填寫的《陜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更換)登記表》(見附件3)并加蓋市級人事考試部門或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本人近期6個月內2寸彩色紙質免冠照片1張,粘貼于更換登記表(填表說明見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復印件粘貼于補辦(更換)表備注欄(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
3.電子照片1張,發送至sxrskszc@sina.com郵箱,交證書管理部門。電子版照片要求以證書管理號或證件號碼(無管理號情況下)和姓名命名的與紙質照片同版的電子照片1張,電子照片為JPG或JPEG格式,尺寸為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像素295px×413px,2.5cm×3.5cm),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
(二)省級資格證書(二級建造師、二級計量師)補辦所需材料:
省級資格證書材料需1、2項內容。
(三)更換(、省級)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更換證書材料需資格證書補證材料1、2、3項內容;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收回已損壞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省級證書不需要提供電子照片。
(四)證書補辦期間,省人事考試中心先行為考生開具相應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方便考生使用。
六、辦理取消的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1.取消證書只開具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2.提交一份取消資格證書申請表(見附件4)。
七、相關要求及說明
1.考生未按規定提交所需材料或信息不完整的,各市人事考試部門、證書管理機構一律不得受理。
2.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證書管理機構需認真對待補辦資格證,嚴格審核相關材料,確保申報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或各證書管理機構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填寫經辦人姓名。材料或手續不全的,省人事考試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3.各市人事考試部門、證書管理機構應及時匯總考生申請材料(見附件5),做好登記備案工作。按規定時限將以上表格的原件及電子版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請各市人事考試部門、證書管理機構認真校對以上表格內容,確保準確無誤。
4.如發現利用補辦資格證書或存檔表之機,弄虛作假,騙取資格證書或存檔表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論考生還是考試機構工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查處。
5.資格證書補辦將在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對以上人員有不同意見,均可以通過來信、來電和來訪等形式向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反映。
6.補辦資格證書,不收取任何費用。
此通知從2019年5月1日開始實施。
附件1:證書補辦目錄
附件2: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附件3:《陜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補辦(更換)登記表》及填表說明
附件4:取消資格證書申請表
附件5: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補辦表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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