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次分享給大家的是“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知識點:物權與債權的區別”,僅供參考。
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知識點:物權與債權的區別
物權與債權的區別:
(1)物權是絕對權(對世權),債權是相對權(對人權)
①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權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②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債權人的請求權只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
(2)物權屬于支配權,債權屬于請求權
①物權不必依賴他人的幫助就能行使其權利。
②債權是債權人請求債務人依照債的規定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即債權必須有相對的義務人給予協助方可順利實現。
(3)物權是法定的,物權的設定采用法定主義
①物權的種類和基本內容由法律規定,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物權種類。物權設定必須公示。
②債權特別是合同債權,主要由當事人自由確定,不需要公示。
(4)物權的客體一般為物
①物權的標的是特定物、獨立物、有體物,而不是行為。
物權只能以獨立于人身之外的物為客體。無論是自己還是他人的身體都不可成為物權支配的對象。人體器官在未經合法程序和手段與人體分離之前,也不可成為物權的客體。
②債權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為,而間接涉及物。在債權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債務人的財產,只有在債務人交付財產以后,債權人才能直接支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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