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建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情形有哪些?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建考試知識點:二建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情形,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
1、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合同解除類型 | 特征 | 具體情形/要求 |
預告解除 | 單位無過錯 | 勞動者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隨時通知解除 | 單位有過錯 |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 ||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 ||
勞動合同無效 | ||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 單位違法犯罪 |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
2、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
1)預告解除: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客觀問題) | 2)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主觀過錯) |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未能變更勞動合同的。 |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
3)經濟性裁員 | 4)經濟性裁員應當優先留用人員 |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 長期限勞動合同; |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剪人員的; |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 | 經濟性裁員,在6個月內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
3、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極度弱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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