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二建法規大綱變化大嗎?2024年二建工程法規考試大綱已經出來,在備考的朋友趕緊來看下2024年二建法規大綱變化大不大吧!
2024年二建工程法規考試大綱已經出來,2024年二建法規大綱可以說是有很大變化的,根據2024年二建法規新版教材,希賽網為考生整理了2024年二建法規教材變化解析,以下為部分內容,考生也可以直接點擊本文附件下載2024年二建工程法規教材變化解析完整版。
2024年二建法規內容變化
(1)頁碼刪除51頁
(2)體系變化:重新排列組合,大綱整體變化
(3)原來8章36節變成10章44節
(4)增加部分內容,刪減部分內容,整體變動是近十年變化最大的一年
(5)邏輯:普法—建筑市場主體—施工許可—招標投標—合同—安全、質量、環保、文物保護—勞動法—法律糾紛解決途徑
第1章 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 | 具體變化 |
1.1建設工程法律基礎 | 刪除:保險制度、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之債 |
1.2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 新增:稅收制度(企業增值稅、環境保護稅)、物權—占有、侵權責任、行政制度、刑事制度 |
1.3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 調整:法人制度、代理制度(挪到第2章) |
1.4建設工程侵權責任制度 | 物權制度(融合擔保物權) |
1.5建設工程稅收制度 | 刑事制度(刪除民事責任、增加行政法基本特征和原則以及將“行政許可、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挪到此節、增加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則、增加犯罪概念、犯罪構成、刑罰種類和刑罰裁量、 |
1.6建設工程行政法律制度 | 增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
1.7建設工程刑事法律制度 | |
第2章 建筑市場主體制度 | 具體變化 |
2.1建筑市場主體的一般規定 | 刪除: |
2.2建筑業企業資質制度 | 新增: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建造師考試(命題與考試組織、報考條件與原則、考場違紀處理規定) |
2.3建造師注冊執業制度 | 調整:代理制度、禁止無資質、越級、以他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原為第三章內容) |
2.4建筑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 |
2.5營商環境制度 | |
第3章 建設工程許可法律制度 | 具體變化 |
3.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刪除: |
3.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 新增:工程規劃許可、開工報告的適用范圍 |
調整: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情形增—作為文物保護紀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繕 | |
第4章 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 | 具體變化 |
4.1建設工程發承包的一般規定 | 刪除: |
4.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 新增:工程總承包、非招標采購制度: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框架協議采購的規定。 |
4.3非招標采購制度 | 調整: |
第5章 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 具體變化 |
5.1合同的基本規定 | 刪除:解決工程價款結算爭議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委托合同 |
5.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 | 新增:要約與承諾、訂立合同時的締約過失責任、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
5.3相關合同制度 | 調整:保證合同(原為第一章的擔保制度)、買賣合同調整 |
第6章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 具體變化 |
6.1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 | 刪除: |
6.2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 新增: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安全責任;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職責、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責;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風險分級管控與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全面引入;《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查處工作規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規程》;政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6.3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 調整: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
6.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 | |
6.5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 |
6.6政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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