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級別分為考全科、免考部分科目、增項三種,考全科的成績兩年有效,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項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
統考科目:《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專業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方法:
1、滾動管理:
考全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2、非滾動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
增項:二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二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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