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為按期完成此次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為按期完成此次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及當年復審分數(shù)線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7年1月12-13日。
三、資格復審的地點
渝北區(qū)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四、資格復審的范圍
2016年度在重慶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在滾動考試規(guī)定年度內,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復審分數(shù)線及以上的考生。
五、資格復審所需手續(xù)
1、經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一份。(下載請點擊“《重慶市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
3、參加免考2科的考生,需按照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條件中指定的證明材料原件。
4、由單位為員工集中辦理資格復審,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復審所需資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復審資料不變;考生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復審,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其余復審資料不變。
六、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㈠、請參加復審的考生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按時參加復審,復審現(xiàn)場服要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復審人員較多,為提高辦事效率,請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網站上查詢資格復審編號,復審編號查詢請點擊后面紅字“資格復審編號查詢”。
㈢、為提高復審效率和工作質量,請考生務必提前準備好復審所需的有關資料,按時參加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后資格復審處理,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㈣、在復審過程中,對考生上一年度報名參加考試,而上一年度專業(yè)工作年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上一年度的考試成績;對提供假學歷、假身份證或假證明的,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guī)定,由資格復審人員收繳考生提供的虛假證明材料、假學歷證等,取消考試成績,兩年內不得報考。
㈤、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發(fā)放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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