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林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開展2020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關于開展2020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吉財會函[2020]1119號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中直有關單位: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部署,為做好2020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工作,科學、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價高級會計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
2020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發[2019]8號)和《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吉財會[2012]73號)規定執行。
申報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畢業年限、任現職資格時間、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等有效年限及業績成果有效期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本次評審對“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不做統一要求。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本次評審重點評價申報人員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對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會計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第工作的會計人員,重點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科研能力要求。
二、申報范圍
在吉林省范圍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會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并取得有效的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人員。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效年限:級標準為2017—2019年度,吉林省標準為2019年度。
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不得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單位公示。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規定,凡申報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人員,在申報材料上報省財政廳之前,須通過本單位審核,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者,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可上報申報材料。
申報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對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二)評聘分開。經評審取得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按政策規定、單位人員崗位設置情況決定聘用事宜。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2020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評審工作采用網上申報評審方式進行,申報人員登錄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進行申報。
網址:http://cztkj.jl.gov.cn。
(一)需要網上提交的電子版及掃描件材料。
1、單位簽字蓋章的《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以下稱“評審表”)掃描件。
2、《單位公示表》掃描件。
3、電子版《自評表》。
4、單位蓋章的個人業務報告掃描件。主要闡述本人取得會計師職稱以后對所從事會計工作的認識、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情況的綜合材料,字數不低于3,000字。
5、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單位信息頁、本人信息頁掃描件(企業類略)。
6、申報人員會計師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掃描件。
7、申報人員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崗位取得的榮譽證書掃描件。
8、專業著作、專業論文發表刊物、科研項目鑒定或登記材料掃描件,在目錄中將本人文章名稱劃線注明(著作、論文掃描件只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本人論文或編著篇章;獨立著作只提供封面、版權頁和目錄)。
9、工作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
10、2017至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明掃描件。
評審表、自評表及公示表表格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下載專欄下載。
(二)需要現場提交的送審材料。
紙質《評審表》一式3份,原件用標準A4紙正反兩面打印,在參加答辯時提交。
五、評審方式
本次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采取考核認定、面試答辯和例會評審相結合的量化評價方式進行。
(一)資格初審。
審查申報人員申報資格是否符合規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齊全等,確認申報資格。
(二)材料評審。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對申報材料考核,考核申報人員學歷與資歷、專業能力與工作業績、專業理論水平等。
(三)答辯考核。
申報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人員須參加答辯。答辯內容按評審人員所從事的行業不同分為企業類和事業類:企業類主要考核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管理會計、稅法、內部控制制度、大數據、智能會計、excel在財務管理中的應用等內容;事業類主要考核會計法、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管理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大數據、智能會計、excel在財務管理中的應用等內容。
同時考察申報人員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急問題的處理能力。
申報人員在答辯前,需做簡要自我介紹。
申報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參加答辯。答辯時間、地點等,屆時將在吉林省會計網公告并手機短信通知申報人員。
(四)評審例會。
答辯考核結束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省財政廳組織召開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例會,投票確定通過人員名單。
(五)公示結果。
評審例會結束后,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上公示擬通過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六)頒發證書。
公示結束,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財政廳頒發《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六、收費標準及交費方式
收費標準執行吉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高級會計師(含正高)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2011]233 號)有關規定,正常申報每人300元,破格申報每人400元。
初審合格后,申報人員在網上交納評審費。點擊交費按鈕,按照提示辦理。交費成功后,自行在網上打印交費證明。
七、受理材料時間
受理網上申報材料時間從7月10日開始到8月10日結束。
業務咨詢電話:0431—88550932。
技術咨詢電話:0431—88553971。
附:
3、吉林省2020年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0年7月7日
原文鏈接:http://cztkj.jl.gov.cn/view-19-0a669fa6fcd54ed485232d5c38669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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