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寧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做好全區2020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詳情如下。更多關于高級會計職稱評審的相關內容,請關注希賽網高級會計職稱頻道。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全區2020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自治區各部門(單位)、各有關人民團體、自治區屬企業,各市、縣(區)財政局、寧東管委會財政審計局: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109號)要求,現將2020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申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人員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條件,可參加我區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申報:
(一)在我區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寧人社發〔2017〕55號,以下簡稱《評審條件》)中各項申報條件的人員。
(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取得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取得2019年度寧夏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財會人員。
二、申報程序
2020年會計系列高級職稱申報、審核、評審等工作在“寧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統—職稱評審”(http://218.95.135.211:8005/zcps/)進行,相關操作說明和教學視頻可在網站首頁下載。職稱申報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評審委員會評審的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報。
1.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日至6月5日,申報人根據職稱評審系列和層級選擇評審活動(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在個人報名前完成網上注冊)。
2.網上填寫申報材料。申報人員將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以及繼續教育學時等有關證明材料在系統中上傳電子版,無需提供紙質證件;已發表論文須上傳論文全文word電子版。申報人員須提供相關業績、學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并對本人填報內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因個人信息填寫錯誤、資料漏報等情況造成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會計系列高級職稱申報對外語和計算機水平不作統一要求,申報人員提供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證書、繼續教育學時、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二)用人單位審核、公示、推薦。用人單位要按照評審條件對申報人員提交材料進行審核,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材料, 應及時退回并告知申報人。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按規定公示申報材料目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出具推薦報告,說明推薦意見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對不推薦的申報人, 應及時退回申報材料并說明原因。
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須嚴格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平臺中崗位設置、實有人數等數據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可填報《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推薦數量統計表》(見附件)進行推薦。
(三)評審委員會評審。自治區財政廳對經審查無異議的申報材料提交自治區會計系列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下組織申報人進行論文答辯,評委會對答辯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用人單位審查推薦意見等進行專家評審,并對申報人的品德能力、學術技術水平、工作業績、成果貢獻進行評價,并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1.干評不一致的;2.不符合評審條件的;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的;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的;5.提交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公示、備案。
評委會評審結束后將評審結果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五)證書發放。評審通過人員可在職稱申報系統查詢和下載電子職稱證書,需要使用電子職稱證書時,可通過電子職稱證書“資格核驗”功能隨時查詢。
三、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紙質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裝入堅固、無破損的牛皮紙袋,封面應粘貼“申報材料目錄表”,按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數量如實填寫,并將申報人員姓名、聯系電話、申報人所在單位性質(A:企業,B:事業及其它)填寫在材料袋右上角。
(一)正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登記表(系統自動生成)。
2.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含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職稱證書和行業部門頒發的高級會計師證書)。
3.受聘高級會計師職務(崗位)任職文件。
4.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原件核對退回)。
5.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申報人考核測評結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結果。
6.按規定提交的論文、著作(核心刊物是指北京大學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所列經濟類刊物,論文在知網、萬方網查重率不得高于40%)。
7.按規定提交的能力及業績證明。
8.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
9.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推薦數量統計表(企業無需填報)。
(二)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登記表(系統自動生成)。
2.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3.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含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職稱證書和行業部門頒發的高級會計師證書)。
4.受聘會計師職務(崗位)任職文件。
5.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原件核對退回)。
6.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申報人考核測評結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結果。
7.按規定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業績成果(論文在知網、萬方網查重率不得高于40%)。
8. 按規定提交的能力及業績證明。
9.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
10.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推薦數量統計表(企業無需填報)。
(三)時間要求
所有申報單位和個人均按照屬地原則,于6月8日至20日向所在地地級市財政局提交材料并繳費。地級市財政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6月25日之前將所有材料統一報送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過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關說明
(一)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76號)要求,申報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驗近5年(2015-2019年)繼續教育學時,總學時累計不少于414學時,其中公需課不少于138學時。對以往參加過職稱外語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合格的人員,成績可代替公需課學時,其中職稱外語可代替公需課40個學時,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每個模塊可代替公需課10個學時。
(二)推行論文、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科研成果必須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相符,并能集中體現本人的專業學術水平。對在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和有效解決業內難題的論文、科研成果,經本專業兩名正高級職稱人員實名推薦(須說明推薦理由),可作為申報人代表作。對提交代表作的申報人降低評審條件中論文、科研成果數量的要求。
(三)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寧人社發〔2019〕55號),注冊會計師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為中級會計師。
(四)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的,不得申報;任期內,年度考核未確定等次或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當年不得申報且任期順延;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除取消申報人當年的申報資格外,在以后的5年內不得申報;對違反《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有關規定的人員,禁止申報。
(五)用人單位要嚴格申報、推薦工作,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和社會貢獻作為衡量專業技術人員的主要標準,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要堅持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做到逐級推薦審核、逐級蓋章簽字。對呈報單位在評議、推薦過程中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的,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行政處分。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5月9日
原文鏈接:http://218.95.178.124/public/NXKJXXW/dynamic/contents/GZDT/content.jsp?id=44612&cid=2000&s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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