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東政法大學發布2022年招收攻讀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包括報考條件、招生人數、招生目錄、招生計劃、學習方式、學制學費獎學金、報名時間報名流程、初試復試等詳細說明。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培養體系,已培養各類人才10余萬人,是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和上海市屬重點高等政法大學,2018年入選首批上海高等學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
華東政法大學現已發展為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現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75萬余平方米,設有22個學院(部),180余個科研機構,擁有法學、公共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學位授予權,應用經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建有16個博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47個碩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24個本科專業,以及法學博士后流動站;有1個級重點學科、5個省(部)級重點學科、2個上海市一流學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學科各1個。
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2012年學科評估中,法學一級學科位列全國五強;2016年學科評估中,法學獲評A級,政治學獲評B級;2018年公布的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結果中,法律碩士專業獲評A檔;2018年,學校被遴選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學為核心,經濟學、管理學共同發展,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共進的“一體兩翼”格局。
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2022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864名(含推薦免試生)。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約917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947名。最終招生總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的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所有學術型碩士學位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學制3年;法律(非法學)及法律(法學)碩士專業學位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兩種,金融碩士專業學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兩種,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在全日制專業學位中,法律(非法學)學制、法律(法學)涉外律師方向學制為3年,翻譯學制為2.5年,其他專業學位學制均為2年。在非全日制專業學位中,金融、會計學制各為2.5年,其他專業學位學制均為3年。
招生專業
學術型碩士學位有4大學科門類39個學科專業、專業碩士學位有8個專業類別對外招生。所有全日制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具體詳見《華東政法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必須于入學報到前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2020年9月1日以前畢業)者;B、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B、修過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本科課程,并提供該專業本科八門課程合格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培養費
(一)學術型專業法學、應用經濟學、公共管理、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學和社會學等學科培養費為0.8萬/年;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等學科培養費為0.7萬/年。
(二)專業學位法律(非法學)培養費為1.8萬/年;法律(法學)培養費為2.25萬/年;翻譯、新聞與傳播等培養費均為2萬/年;社會工作培養費為1萬/年;金融培養費為4萬/年;會計培養費為4萬/年。非全日制法律(法學)、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培養費為2萬/年;公共管理培養費為第一學年2.4萬元,第二、第三學年各2.3萬,合計7萬元;非全日制會計培養費為5.92萬/年,合計14.8萬元;非全日制金融培養費為5.12萬/年,合計12.8萬元。會計培養費、金融培養費在備案中,具體以備案結果為準。
資助體系
(一)學校建立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制度;同時,完善研究生助學貸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業研究生不適用)。
(二)碩士研究生助學金資助標準為0.6萬/年。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評定研究生獎學金,資助標準為2萬/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為100%,實行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和70%,學術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1.2萬/年、0.8萬/年、0.2萬/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0.6萬/年、0.4萬/年、0.1萬/年。學校同時為專業學位研究生設立專業實踐獎學金。學校設立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根據其專業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復試總成績排序依次確定新生學業獎學金等級。獎助標準按照學業獎學金的標準確定。
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額約占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45%,推免生獎助標準參照本簡章第十一條的規定。歡迎全國重點大學的優秀推免生申請我校。
(二)金融、會計學習方式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兩類。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非全日制金融碩士、非全日制會計碩士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且錄取時必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請考生報考時注意選擇相應類別。
(三)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采用分散授課方式,利用雙休日授課;非全日制金融、非全日制會計采用分散授課方式,利用雙休日授課;公共管理采用雙休日與集中授課相結合方式。
(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民商事法律理論與實務、法律與金融、刑事法律實務、法律與國際經濟、國際經貿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養創新實驗班)、公共衛生法律實務、知識產權法律實務、企業法律實務、稅收法律實務等多個培養方向,考生錄取后經雙向選擇至各相關學院培養,另外學校也將根據、社會對法碩需求,開設教育法、健康與公共衛生法學等培養方向。目前學校有法律學院、刑事法學院、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國際金融法律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律師學院等學院開展法律碩士培養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網上報名時不用選報,最終各學院培養方向以錄取后考生選擇和學院公布為準。法律碩士(法學)涉外律師方向在學校國際法學院招收和培養,學制為3年,考生直接填報,招生計劃暫定40名,最終招生計劃根據下達計劃為準。
(五)學校于暑假舉辦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開展優秀營員選拔考核工作,并給予優秀營員相應報考激勵政策,有關信息可瀏覽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s://yjsy.ecupl.edu.cn/)。
(六)考取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的碩士研究生,符合條件的可參加與英國利茲大學的雙碩士項目,具體可關注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相關網站https://zzgg.ecupl.edu.cn/1890/list.htm。
(七)學校試行碩博連讀長學制培養方式,有關碩博連讀選拔辦法請關注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上相關信息。
(八)學校設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就讀校區進行統籌安排。
(九)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嚴禁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包括在校生、擬錄取考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十)如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學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網上發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十一)監督方式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校紀檢監察機構專用監督電話:021--57090496。
(十二)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2室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咨詢電話:021-62071885
咨詢郵箱:hzyjszs@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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