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西民族大學發布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包括報考條件、招生人數、招生目錄、招生計劃、學習方式、學制學費獎學金、報名時間報名流程、初試復試等詳細說明。
為做好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進一步提高選拔質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據《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一)招生專業
分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招生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詳見《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 學制 | 擬招生人數 | 初試考試科目 | 復試考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復試參考書目 | ||||||||||
科目一 | 外國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名稱 | 名稱 | 名稱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學),不區分研究方向 | 3 | 53 | 101 | 思想政治理論 | 201 | 英語一 | 398 | 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 498 | 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經濟法學(筆試) | 外語聽說測試 | 綜合面試 | 按法律碩士全國聯考的參考書目 | 《經濟法學(第二版)》(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經濟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 |
035102 | 法律(法學),不區分研究方向 | 3 | 102 | 101 | 思想政治理論 | 201 | 英語一 | 397 | 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 497 | 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經濟法學(筆試) | 外語聽說測試 | 綜合面試 | 按法律碩士全國聯考的參考書目 | 《經濟法學(第二版)》(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經濟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 |
(二)招生計劃
擬招收1869人(包含全國統一考試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我校最終實際的招生計劃將以當年下達的實際招生計劃為準。
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招生名額,待正式計劃下達后,我校將根據生源狀況、辦學條件和各學科發展需要等作相應調整。
二、 學制及學習方式
3年。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即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
三、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必須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名參加我校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滿足“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滿足“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領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的考生,除滿足“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考教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領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滿足“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外,報考前所學本科專業須為心理學類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711)或教育學專業(代碼為040101)。
(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需參加全國統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辦法招收學生,漢族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10%。考生除滿足“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須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詳情請查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具體招生專業詳見《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需參加全國統考。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具體招生專業詳見《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
四、 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嚴格核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要求報名。
2.報名點的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法律、公共管理、圖書情報、旅游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4)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符合相關規定,擬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并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報考類別(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等報考信息經審核、考生本人確認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報名時報考類別未選擇“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單位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5)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6)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選擇廣西民族大學報考點的考生,將在研招網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系統辦理確認,具體請于10月下旬左右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系統上傳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上傳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選擇其他考點的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報名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安排,請考生自行查閱。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寄送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寄送“同意報考”的證明。請在11月10日前寄達我校研招辦。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后的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 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二)具體考試科目請查閱《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三)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 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于復試階段統一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詳見網上通知。
七、 復試
(一)我校將在確定的二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含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可申請享受我校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為以下2類:
1. 應屆少數民族考生:網上報名時民族為少數民族,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且申請定向就業到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畢業后必須到定向單位工作。
該類考生在復試前必須提交以下2項材料:
(1) 戶口本(戶主、父母、考生頁)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
(2) 廣西民族大學少數民族應屆考生享受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
2. 往屆少數民族考生:網上報名時民族為少數民族,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畢業后必須到定向單位工作。
該類考生在復試前必須提交以下5項材料:
(1) 戶口本(戶主、父母、考生頁)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
(2) 考生工作單位與考生本人簽署的勞動合同。
(3) 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繳納社保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
(4) 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發放工資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
(5) 《廣西民族大學少數民族在職考生享受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
申請享受我校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身份、報考類別(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等報考信息以考生本人確認后上傳“中國研招網”的數據為準,且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就業單位工作。
(二)請考生務必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復試資格和相關要求,若錯過復試,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按規定攜帶初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按要求準時參加復試。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我校將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五)復試中,我校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六)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實施細則另行公布。
八、 調劑
我校將按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或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 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體檢須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十、 錄取
(一)我校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綜合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三)考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復試時或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內向學院提交定向就業協議。考生錄取類別上報后將無法變更。
高層次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至2022年9月1日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一、 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 學費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
2.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翻譯和藝術為14950元/年,其他類別13000元/年。
以上收費標準僅供參考,實際收費標準若有變化,最終以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為準。
(二) 獎助學金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建立有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助學貸款等形式在內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
1.獎學金。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研究生獎學金獎勵標準: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名額和評審辦法以當年評獎通知為準。
3.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13000元/年,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年。助學金每年分10個月發放。
4.學校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兼職輔導員崗位,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相關崗位獲得資助。
5.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可申請助學貸款,通過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辦理入學。
注:研究生獎助學金按照我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且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且通過資格審查的研究生可參評學業獎學金、助學金。
十二、 畢業就業
我校碩士研究生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畢業派遣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及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在職考生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回原單位就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十三、 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四、 其他
(一)我校在相思湖校區、思源湖校區和武鳴校區進行研究生的教學培養工作,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二)我校會將招生有關的各類信息及時、詳盡地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布,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
(三)我校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班,不提供考試大綱,各專業考研參考書目詳見附件1。近三年自命題真題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四)凡報考(含調劑)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十五、 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yjs.gxun.edu.cn/
Email:gxunyjsy@126.com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科技樓404室
郵編:530006
電話:0771-3262606
(二)各招生學院
關于您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授課方式等具體問題,請考生致電相關學院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若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按照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予以公布。本章程如與文件不一致,以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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