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碩士真題的價值是其他資料所無法取代的,通過對真題的分析,你能熟悉考試題型,了解復習重點,掌握導師出題的一貫思路以及他的研究方向。下面是希賽網整理的2021年全國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專業基礎真題(回憶版),供大家參考。
真題不僅可以了解歷年考試范圍、考試難度以及考試題型、分值分布,也可以幫助考生進行自我檢測,有助于對自身的復習狀態進行檢驗。希賽網整理了2021年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專業基礎真題(回憶版),希望能大家帶來幫助。
論述題:第 35~36 小題,每小題 15 分,共 30 分。
35.試論想象競合犯按照實質一罪論處的理由
36.試論我國民法典物權編對物權立法的完善和發展
案例分析題:第 37~38 小題,每小題 20 分,共 40 分。
37.甲為索取賭債,伙同乙將王某關進地下室數天,期間,乙在甲的默許下,多次對王某拳打腳踢,導致王某死亡,之后乙按照甲的授意與王某家人聯系,謊稱王某被綁架,要求王某家人支付巨額贖金,同時乙以支付高額報酬為誘餌,唆使其表弟丙去王某家收取綁架贖金,王某家人報警后,警方設法抓獲收取贖金的丙,并在丙的帶領下抓獲甲、乙。
請根據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問題并說明理由:
(1)甲、乙、丙的行為性質應該如何認定?
(2)甲、乙、丙具有哪些量刑情節?
38.2018 年 8 月 25 日,A 向 B 公司發送郵件,求購 1000 個芯片。2018 年 8 月 30 日,A 與 C 公司簽訂 1000 個芯片的買賣合同,交貨日期為 2018 年 9 月 30 日,C 依約向 A 支付 10 萬元定金。2018年 9 月 5 日,B 向 A 發來 600 個芯片同時說明只能供應 600 個,A 收貨并付款。后 A 向 B 要求交付剩余 400 個,B 以自己無義務為由拒絕。
2018 年 9 月 20 日,A 向 C 交付 600 個芯片并言明只能交付 600 個,愿意承擔此次違約責任,并讓 C 自行尋找別的貨源。C 依舊要求 A 交付剩余貨物,在等待幾月無望之后,從市場購入 400 個芯片,此時芯片價格上漲,C 比合同價款多支出了 15 萬。
請根據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問題并說明理由:
(1) AB 合同何時成立?
(2) B 是否有權拒絕交付剩余貨物?
(3) C 是否能要求 A 雙倍定金返還?
(4) C 是否能要求 A 賠償 15 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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