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信有很多人對于心儀學校法律碩士的學制、學費等信息都希望有所了解。希賽網為您整理了2021年天津大學法律碩士學費以及學制信息,供考生們報考擇校時參考。
各大高校的學費是廣大考生們一直密切關注的信息,學制對于考研學子擇校來說也是同樣重要的參考數據。下面是希賽網整理的2021年天津大學法律碩士學費以及學制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對考研學子們有所幫助。
年代 |
法律碩士(非法學)學費 |
法律碩士(法學)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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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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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3000元/生·學年 |
12500元/生·學年 |
13000元/生·學年 |
12500元/生·學年 |
年代 |
法律碩士(非法學)修業年限 |
法律碩士(法學)修業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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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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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學校簡介:
天津大學(Tianjin University),簡稱天大,其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開中國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戰爭”失敗后,學校在“自強之道以作育人才為本,求才之道以設立學堂為先”的辦學宗旨下,由清光緒皇帝御筆朱批,創建于天津,由盛宣懷任首任督辦。學校初名北洋大學堂,內設頭等學堂(大學本科)和二等學堂(大學預科),頭等學堂設四個學門:律例、工程、礦務和機器。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津京,學校被迫停辦,后于1903年4月在天津西沽武庫復校。1912年1月,“北洋大學堂”定名為“北洋大學校”,1913年定名“國立北洋大學”,1928年大學區制試行,更名為“國立北平大學第二工學院”,1929年,根據《大學組織法》學校更名為“國立北洋工學院”。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后,遵令學校西遷,9月10日與北平大學、北平師范大學和北平研究院共同組建國立西安臨時大學。1938年3月,臨大改稱“國立西北聯合大學”。1938年7月,國立西北聯合大學改組為國立西北大學、國立西北工學院、國立西北師范學院和國立西北醫學院。其中,北洋工學院與北平大學工學院、東北大學工學院和私立焦作工學院合組國立西北工學院,校址設在陜西省城固縣。抗戰時期,學校各界校友要求恢復國立北洋工學院,國民政府行政院于1942年12月將原浙江省立英士大學升格為國立,將其工學院劃出并獨立為國立北洋工學院。1944年李書田在西安籌建了北洋工學院西京分院。 抗戰勝利后,國立北洋工學院(泰順)、北洋工學院西京分院、西北工學院和北平部(理學院院長陳藎民接收“北平臨大第五分班”,建立北洋大學北平部)四校師生返回天津,恢復國立北洋大學,1946年復名“北洋大學”。1951年,北洋大學與河北工學院合并,由定名為天津大學。1952年全國范圍內的高校院系調整開始,天津大學調出十幾個系組,充實和建立了一批新的大學,哺育了蹣跚起步的中國高等教育。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為首批重點大學。改革開放后,天津大學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大學,入選“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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