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華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發布,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法律碩士JM面向全國招收學員,以下是招生報考信息的詳細介紹,需要報考華南理工大學法律碩士JM的考生注意相關時間節點。
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采用推薦免試和全國統一考試兩種選拔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統考生的復試錄取階段,各專業招生計劃可根據最終下達計劃數與生源情況進行適當微調。
二、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一碩士生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人員須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8門以上(須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并公開發表過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為前3名),或獲得地級市或廳級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須為主要完成人)。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學籍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 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學信網學籍或學歷所注冊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5.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報考前所學專業(學信網學籍或學歷所注冊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有效)。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考生網上報名后,還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及要求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和公布,具體以網上報名所選擇的“報名點”的要求執行。
考生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前應處理好與所在單位的關系。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復試、錄取的后果,責任考生自負。我校將在復試錄取階段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四、初試
初試時間與地點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我校“命題設計”“建筑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園林規劃設計”等“5xx”科目代碼的科目,考試時間為六小時(含考生午餐時間,其間不得離開考場)。考生應根據準考證上標注的要求攜帶有關作圖工具等參加以上科目考試。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成績公布
初試成績將于2021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公布。考生自行在網上查詢、打印本人初試成績單(我校不再另寄發成績通知單)。
五、復試
作為授權自主劃定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高校,我校將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總體情況,按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劃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分數線)。各招生院系可根據報考本單位考生的實際情況,在不低于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確定具體招生學科(專業、方向)的成績要求(學院分數線)和其他學術要求,總分與單科須同時滿足要求者方可參加復試。
我校將于2021年3月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公布復試要求。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據上線生源情況,按一定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情況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課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面試等。具體復試內容和方式、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權重等信息見各院系公布的復試錄取細則。
(三)管理類聯考各專業(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會計、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階段將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不予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大學成績單,非應屆本科生還需提交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提前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http://www.chsi.com.cn),具體認證辦法可在該網站查詢。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復試時交復試院系存檔。
(五)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另外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錄取。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六)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低于60分(四舍五入取整數)不予錄取。
(七)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八)所有擬錄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七、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表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確定擬錄取名單。
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的人事關系、檔案等需調入我校,戶口根據本人意愿自行確定是否調入我校;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外,定向就業類別考生的戶口、人事關系、檔案等皆不得轉入我校。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同時招收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招生專業(包括法律碩士、社會工作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外,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不招收定向就業類別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學費、學制、獎助
學校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設有“助研崗位獎學金”,覆蓋面100%。同時,設有“研究生獎學金”,用于獎勵表現優異的研究生。此外,學校還設有各類企業捐贈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擔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崗位等方式獲得資助完成學業。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學費,不享受各類獎助金,學校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開與監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將第一時間通過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發布。考生可查詢專業介紹、導師簡介、入學考試成績、復試安排等信息。請廣大考生及時上網了解,善加利用。
招生工作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如有異議,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也可向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或紀檢監察部門提出申訴。
聯系電話:020-87113401
圖文傳真:020-87112151
信訪電話:020-87113401(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
020-87110195(學校紀監辦公室)
網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眾號: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scutyzb)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2號樓)北座102室 (郵政編碼:510640)
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為準。對招生工作中存在疑義者應在招生年度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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