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律碩士民法復試大綱有什么?希賽網小編整理了2021年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律碩士民法復試大綱,希望能幫助到各位正在備考的考生,具體詳情,請看正文,更多招生信息,敬請關注希賽網。
民法
適用:法律碩士(法學)
參考書目:
《民法》(第7版),魏振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1月。
一、考試目的與要求
考核學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論的情況,以及對實際案例的分析和處理能力。學生應掌握民法總論、物權、債權的基礎知識和法律規定,具備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現實生活相關法律問題的能力。
二、試卷結構與分值(滿分100分)
內容比例:
民法總論 約40%
物權 約30%
債與合同 約30%
題型比例:(考試時間:2小時)
1.簡答題 約30%
2.論述題 約40%
3.案例分析題 約30%
三、考試的內容與要求(注意:與民法典協調一致)
(一)民法概述
考試內容
民法概念、基本原則 、民事法律關系。
考試要求
1. 了解民法的概念、調整對象、淵源及效力、民法典結構。
2. 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內容。
3. 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要素,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民事責任。
(二)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考試內容
自然人、法人 、非法人組織。
考試要求
1. 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理解監護制度及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制度。
2. 理解法人的概念與本質,掌握法人的條件、法人的學理分類和立法分類及法人的民事能力。
3. 了解非法人組織的特征,掌握合伙。
(三)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考試內容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及范圍。
考試要求
1. 理解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特征及范圍。
2. 掌握物的概念及分類。
(四)民事法律關系變動
考試內容
民事法律行為;代理制度;訴訟時效
考試要求
1. 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征和分類。
2. 理解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及分類。
3. 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有效要件。
4. 掌握無效、可撤銷、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5. 掌握代理的概念和分類、代理權。
6. 理解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制度。
7. 掌握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制度。
(五)物權總論
考試內容
物權概念和特征;物權的效力;物權類型;物權變動和物權保護
考試要求
1. 了解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2. 掌握物權的效力。
3. 掌握物權的類型和變動規則。
4. 理解物上請求權。
(六)所有權
考試內容
所有權、相鄰關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共有
考試要求
1. 掌握所有權的概念、內容、分類。
2. 理解所有權的取得一般方式,掌握善意取得制度。
3. 了解相鄰關系制度、理解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及規則。
4. 掌握共有制度。
(七)用益物權
考試內容
用益物權的概念及范圍
考試要求
1. 理解用益物權的概念和特征、種類。
2. 掌握建設用地使用權內容;了解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及三權分置;理解地役權、居住權。
(八)擔保物權
考試內容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考試要求
1. 了解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
2. 掌握抵押權的取得、效力及消滅、超級抵押權、流押效力。
3. 理解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的內容、流質契約效力。
4. 掌握留置權的取得和效力;抵押、質押、留置關系。
(九)債權總論
考試內容
債的概念、發生原因;債的分類;債的履行;債的保全與擔保(保證)、債的消滅和轉移
考試要求
1. 理解債的概念和發生原因。
2. 掌握債的分類。
3. 理解債的履行的一般規則。
4. 掌握代位權與撤銷權的構成要件、掌握保證方式、理解保證期間、熟悉定金類型及效力
5. 理解債的移轉規則、掌握債的消滅方式。
(十)合同的訂立
考試內容
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訂立;締約過失責任
考試要求
1. 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類(民法典變化)。
2. 掌握合同的訂立程序、合同的內容與解釋。
3. 掌握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
(十一)合同的履行
考試內容
合同履行原則;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違約責任
考試要求
1. 了解合同履行的原則與規則。
2. 掌握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含義、構成要件及適用范圍。
3. 掌握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了解責任形式。
(十二)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考試內容
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條件及法律后果
考試要求
理解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條件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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