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碩士真題的價值對于法碩考研來說是其他資料無法取代的。通過對真題的分析,能熟悉考試題型,了解復習重點,掌握出題人的一貫思路。下面是希賽網整理的2015年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專業基礎課真題及答案,供大家參考。(文后附PDF版可供打印)
真題不僅可以了解歷年考試范圍、考試難度以及考試題型、分值分布,也可以幫助考生進行自我檢測,有助于對自身的復習狀態進行檢驗。希賽網整理了2015年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專業基礎課真題及答案,希望能大家帶來幫助。
2015年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基礎課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第1-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符合試題要求。
1.刑法第202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方法不繳納稅款,處……”該條文的罪狀屬()
A.簡單罪狀B.敘明罪狀C.引證罪狀D.空白罪狀
【參考答案】A
2.甲因行為可疑被公安機關詢問,交代了與乙丙一起販毒的事,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把乙、丙抓獲,屬于()
A.自首B.準自首C.立功D.坦白
【參考答案】A
12.2010年9月9日甲創作完成小說《堅硬的泡沫》,2012年5月4日甲去世,該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截止日()
A.2060.9.9
B.2060.12.31
C..2062.5.4
D.2062.12.31
【參考答案】D
13.申請專利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發生下類情形,其中導致新穎性喪失
A.國內過期產品()
B.規定學術會議向首次發表
C.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二泄露其內容
D.在中國政府主辦國際展會上首席展出
【參考答案】A
16、甲、乙兄弟二人居住于院落中,四面南房為甲所有,無間北房為乙所有。甲在外地打工,乙獨自在家。某日,院墻因連日暴雨倒塌建路人丙砸傷,丙方的損失應由()
A.以單獨承擔責任B.甲、乙承擔責任
C.甲、乙承擔按份責任D.丙自己承擔責任
【參考答案】B
17、某公司貨車在途經完工不久的高架橋是,大橋突然坍塌,貨車傾覆,汽車重傷,貨物受損()
A.施工單位單獨承擔責任B.建設單位單獨承擔連帶責任
C.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D.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C
18、家在網吧上網,鄰店乙、丙發生吵架并互毆,但無人制止,幾家被誤傷,甲的損害應由()
A.網吧單獨承擔責任B.網吧、乙、丙承擔連帶責任
C.網吧承擔責任,乙、丙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D.乙、丙承擔責任,網吧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參考答案】D
19、甲向乙銀行貸款,以其別墅設定抵押。之后,甲在別墅院內建造了獨立車庫。貸款到期,甲無力還款。乙銀行享有優先受償權的財產()
A.僅限于別墅B.包括別墅、車庫
C.包括別墅、建設用地使用權D.包括別墅、車庫及建設用地使用權
【參考答案】C
20、某公安局微博公布了演員甲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的消息。某知名記者在其博客上轉載了該消息,并上傳甲與乙、丙一起賭博的照片。該記者的行為()
A.侵害了甲的隱私權B.侵害了乙、丙的肖像權
C.侵害了乙、丙的隱私權D.不構成侵權
【參考答案】C
二、多項選擇題:第41-3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至少有兩個選項符合試題要求。多選、少選均不得分。
2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適用規定的解釋》中規定:“刑法規定的“信用卡”,是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款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這一規定屬于:()
A.主觀解釋B.擴大解釋
C.當然解釋D.類推解釋
【參考答案】BD
22、2010年,甲(15周歲)因瑣事放火燒鄰居家的房屋后逃走、2014年因多次盜竊被抓獲。下列選項中,正確的:()
A.甲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B.對甲最重只能判處無期徒刑
C.對甲的防火行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甲的行為構成放火罪和盜竊罪,應當數罪并罰
【參考答案】CD
23、甲與乙入戶盜竊,甲入戶盜竊,乙負責望風,甲得手后發現熟睡中的劉某,便對劉某實施了奸淫行為。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有:()
A.甲乙共同構成盜竊罪
B.甲乙構成了強奸罪
C.甲為共同犯罪的主犯
D.乙為共同犯罪的從犯
【參考答案】ACD
24、下列選項中構成搶劫罪的有:()
A.甲攜帶管制刀具搶奪趙某財物
B.乙殺死愁人錢某后,隨手拿走其手機
C.丙趁孫某醉酒搜走其隨身攜帶的2000元現金
D.丁扒竊得手后被李某發現,拿刀子威脅李某不得聲張
【參考答案】ACD
25.甲在某學校附近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被劉某舉報。甲因此被判無期徒刑1年,緩刑2年,同時宣告禁止令。關于該禁止令的適用,正確的有:()
A.禁止甲接觸劉某
B.禁止甲進入學校
C.禁止甲從事食用油生產經營行業
D.禁止令的執行期限從緩刑考驗期滿之日起計算
【參考答案】ABC
26、甲(8歲)名下有一套房產。下列人員中,在處分房產時可以作為甲的法定代理人的有:()
A.甲的父親B.甲的祖父
C.甲的舅舅D.甲的繼母
【參考答案】AB
27根據我國的商標法、下列要素和組合中,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有:()
A.圖形B.顏色組合
C.三維標志D.聲音
【參考答案】ABCD
28甲公司為乙公司運輸一批羊、途中有三只羊逃跑,被丙丁拾得。丙將其中兩只羊趕回家,丁帶著剩下的一只羊在路邊等候失主。戊駕車經過此地,因車速過快將羊撞死。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有:()
A.甲公司有權要求丙返還兩只羊
B.乙公司有權要求丙返還兩只羊
C.甲公司有權要求戊賠償
D.丁有權要求戊賠償
【參考答案】AB
29下列選項中,能夠引起不當得利之債發生的有:()
A.向債權人提前償還借款
B.匿名資助貧困地區學生讀書
C.向黑社會性質組織交“保護費”
D.在網站購的商品被快遞員誤投給他人
【參考答案】CD
30、甲與妻子乙協議離婚,約定8歲兒子乙撫養,甲支付撫養費。后甲與有一女兒的丙再婚,并婚后給付兒子撫養費。十年后,丙因心臟病去世。丙去世時,其近親屬還有姐姐丁。有權繼承丙遺產的有()
A.甲B.甲的兒子
C.丙的女兒D.丁
【參考答案】BC
三、簡答題:第31-34小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31.簡述緩刑的適用條件。(10分)
【參考答案】一般緩刑適用條件: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緩刑;其中,犯罪分子是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2.緩刑適用的根本條件是:(1)犯罪情節較輕(2)有悔罪表現(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同時,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3.緩刑的考察機關。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戰時緩刑適用條件:1.使用的時間必須是在戰時。2.適用的對象只能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含拘役)的犯罪軍人。不是犯罪的軍人,或者雖是犯罪的軍人,但被判處的刑罰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均不能適用戰時緩刑。3.適用戰時緩刑的基本依據,是在戰爭條件下宣告緩刑沒有現實危險。這是戰時緩刑最關鍵的適用條件。
32.簡述刑法中工作人員范圍。(10分)
【參考答案】工作人員是指在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具體包括:1.在鄉鎮以上中共機關、人民政協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視為機關工作人員。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3.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4.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主要有四種:主要有四種:依法履行職責的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的各級政協委員;依法履行審判職責的陪審員;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農村村民委員會、城鎮居民委員會等農村和城鎮基層人員。
33.簡述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以及責任形式。(10分)
【參考答案】
(1)產品責任需要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參考答案
①須有缺陷產品。產品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身體、財產安全的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②須有人身、財產損害事實。是指缺陷產品以外其他財產的損失,其范圍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人身損害包括致人死亡、致人傷殘以及精神損害。
③須有因果關系。
(2)責任形式
生產者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銷售者責任。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產品責任在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的分配。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生產者、銷售者對第三人的追償權。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34.濫用代理權主要情形及效力。(10分)
【參考答案】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權時,違背代理權的設定宗旨和代理行為的基本準則,有損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通說認為,濫用代理權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第一種情形,自己代理。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于自己進行民事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代理人同時為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和第三人,交易雙方的交易行為實際上只由一個人實施。現行法未規定自己代理的效力。在實務中,對于自己代理的法律效力,有兩種主張:(1)無效說。自己代理違背了代理的本質特征,因此,自己代理無效。(2)效力未定說。自己代理屬于效力未定的行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認,自己代理的法律后果就歸屬于被代理人。
第二種情形,雙方代理。雙方代理又稱同時代理,是指一人同時擔任雙方的代理人為民事行為。法律對雙方代理的法律效力未作出規定,通說認為,該行為的效力應為效力待定。
第三種情形,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進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代理人的職責是為被代理人進行一定的民事行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于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違背了代理關系中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信任,屬于濫用代理權的極端表現。該情形屬于無效,依據《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的,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是無效民事行為,其代理行為的后果被代理人不予承受。
四、論述題:第35-36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要求觀點明確,說理充足。
35.防衛過當的成立條件及刑事責任。(15分)
【參考答案】防衛過當的成立條件: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2.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3.必須出于正當防衛的目的。4.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損害。
刑事責任:1.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2.關于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存在以下五種學說:(1)全面過失說。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職能是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2)疏忽大意過失說。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3)排除直接故意說。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只能是間接故意或過失,絕不可能是直接故意。(4)排除過失說。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只能是故意,不可能是過失。(5)故意與過失。該說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既可以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3.考試大綱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一般是過失,因為在一般情況下,防衛人是由于疏忽或者判斷失誤才造成了不應有的危害結果,并無犯罪的故意,但也不排除在個別情況下的犯罪故意。
4.因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分則的有關規定確定罪名和適用的法定刑。
5.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不能認定為防衛過當罪,防衛過當實際是法定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36.物權的保護。(15分)
【參考答案】物權的保護是指通過法律規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的財產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的制度。《物權法》第三章專門規定了“物權的保護”,規定了五種對物權保護請求權。
(1)確認物權
當物的權屬和內容發生爭議時,物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物權。
(2)返還原物
物為無權占有人占有時,物權人有權請求無權占有人返還原物,或者請求法院責令不法占有人返還原物。
(3)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險
排除妨害是指他人對物實施了某種妨害,以至于影響了物權人充分行使物權,物權人可要求妨害人停止妨害、排除妨害原因。排除妨害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消除危險是指對物權的侵害雖未發生,但發生侵害的危險現實地存在,為防止侵害的發生,物權人可以請求他人消除侵害危險。消除危險也不適用訴訟時效。
(4)恢復原狀
物遭到他人的侵害,如果能夠修理或替換,物權人可以請求侵害人修理、替換,使物回復到原來的狀態。適用恢復原狀方式的前提是存在修理或替換的可能。恢復原狀不能造成侵權人過重的負擔,如果恢復原狀會造成侵權人不合理的經濟負擔,應當適用賠償損失的物權保護方式。
(5)賠償損失
物權受到侵害,物權人可以請求侵害人賠償金錢以彌補自己損失。
五、案例分析題:第37-38小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37.甲為償還賭債,找到了乙商定綁架他人勒索贖金,二人將趙某用電棍打暈,帶至一隱蔽2處,用繩索將其捆住,甲在趙某身上搜出來銀行卡,逼趙某說出銀行卡密碼,吩咐乙取出卡中的4萬元。甲隨后給趙某的母親發短信,索要人民幣200萬元,并要求是舊鈔。乙感覺事情不妥,便對甲說沒有千萬了,趙母也不可能籌到200萬元舊鈔,不如放了趙某。甲不答應,并指示乙給趙母打電話索要贖金,乙只好照辦。之后,乙騙甲說趙某已經報警,再次勸說其放了趙某。甲便讓乙放走趙某。
請結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問題并說明理由。
(1)、甲、乙的綁架行為是犯罪未遂、中止還是既遂?
(2)、甲、乙取出趙某4萬元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3)、對甲、乙應如何定罪處罰?
【參考答案】
(1)甲乙的綁架行為時犯罪既遂。因為綁架罪是典型的目的犯,即犯罪目的是綁架罪的必要構成要件,但犯罪目的是否達到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要實施了綁架行為行為,就構成綁架的既遂。其二人已經對趙某實施了綁架行為,故為既遂。
(2)甲乙取出趙某4萬元的行為應認定為搶劫罪。行為人的暴力脅迫手段已經達到了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程度,明顯達到了搶劫罪對暴力脅迫手段程度上的要求。且行為是對被害人當場進行的,具有搶劫罪的“當場性”。在這種情況下對被綁架人實施劫取行為,其“當場性”是毋庸置疑的。該行為具有搶劫罪的故意。奪取行為的故意已經明顯超出了綁架罪故意的范圍。
(3)甲乙成立綁架罪和搶劫罪的共同犯罪。應擇一重罪處罰。同時成立綁架和搶劫兩個罪名只是評價意義上的,在科刑意義上應當擇一重罪處罰。且均為既遂,應為綁架罪只要實施了綁架行為即為既遂,而搶劫罪為結果犯,其已經獲得4萬元,故也為既遂。
38.2013年10月18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貨物的運輸合同,雙方約定乙公司以公路運輸方式運輸公司的貨物,合同有效期為1年。同時12月1日,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貨物的買賣合同,約定在12月10日前甲公司將貨物運交丙公司。12月3日,甲公司將丙公司訂購的貨物交由乙公司運輸,乙公司出具的貨物托運單載明:托運人為甲公司,收貨人為丙公司。
乙公司收到貨物后,委托丁公司將貨物運交給丙公司,丁公司將貨物運到丙公司所在地后,以乙公司拖欠運費為由扣留。經查,乙公司拖欠丁公司運費一事屬實。
請根據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問題并說明理由:
(1)、丙公司是否有權要求丁公司交付貨物。
(2)、丁公司是否有權對貨物行使留置權。
(3)、甲公司是否有權要求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甲公司是否有權解除與乙公司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
【參考答案】
(1)丙無權要求丁公司交付貨物。貨物的所有權歸甲公司所有,丙公司不享有所有權,無權要求丁交付貨物。根據合同的相對性,丙有權要求甲交付貨物。
(2)丁公司無權行使留置權。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財產是留置權行使要件之一。在本案中,丁占有的貨物不是其債務人乙所有。該貨物的所有權歸甲公司所有。所以,丁無權行使留置權。
(3)甲公司無權要求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合同的相對性,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運輸合同,沒有和丁公司簽訂運輸合同,僅能向乙公司追究責任。
(4)有權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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