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處于同一層次,兩者在培養方向上有所區別,各有側重。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等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法律碩士共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類專業本科生就讀,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就讀。
法律碩士學位的獲得者應具備較堅實和系統的法學基礎理論素養,掌握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和有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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