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會計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會計專業人員的學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完善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為了完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會計專業人員的學識水平和業務能力,財政部、人事部出臺了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初級會計師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人員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力量,無論在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會計都必不可少,小到一般財物的管理,大到遠景戰略目標的制定,都需要會計參與并發揮重要作用。因此,三百六十行,行行有會計,會計的就業門路是廣的。取得初級會計師職稱后,可以應聘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
2024年初級會計師考試報名工作在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進行,具體報名時間請查閱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考文件,亦可關注希賽網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欄目信息。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登錄報名網站,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確認考試費用,設置登錄密碼——>打印報名信息表,確認報名狀態
初級會計師報考費用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0元-70元之間,具體收費以當地考務文件中公布的收費標準為依據,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
資格審核是對初級會計職稱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核查。一般有網上審核、考前現場審核、考后審核三種。
初級會計考試準考證打印一般在考前半個月左右(各地區打印時間不一樣),考生可根據當年考務文件上公布的打印時間為準。請各位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并保存好,以免影響考試。
初級會計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考生登錄網站,點擊左側“準考證打印”,填寫相關信息即可打印。
1、打印準考證必須統一使用A4紙打印,不分正反面,黑白或彩色均可。
2、建議使用IE瀏覽器下載準考證。
3、認真核對姓名、照片、準考證號、考試地址等是否顯示正確。
4、準考證打印時,如果出現網站打不開或者準考證上未顯示照片的情況,請考生刷新網頁、更換網絡或者更換打印時間段,直到網頁正常即可。
5、打印準考證時如果出現「無此人準考證數據」,有兩種可能:
一是考生審核通過后沒有繳費,報名不成功(未繳費考生多為培訓機構代報名,考生自己不知情),如果是他人或者培訓機構代報名,請考生向代報人或培訓機構核實是否已經繳費,如果沒有繳費,則視為放棄報考資格,不能參加考試。
二是報名時,考生的身份證號填寫錯誤,請與現場審核時報名點打印的《回執表》核對,如發現錯誤的,請及時聯系各市財政局會計科處理。
初級會計考試采用無紙化的方式進行,為閉卷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實施,每年舉行一次考試,考試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至22日。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5月18日至22日 | 8:30-11:30 |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題型與題量 | 滿分 |
初級會計實務 | 105分鐘 | 單選題:20道 多選題:10道 判斷:10道 不定項:15道 | 100 分 |
經濟法基礎 | 75分鐘 | 單選題:23道 多選題:10道 判斷:10道 不定項:12道 | 100分 |
為明確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評價標準,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考生可通過各地新華書店等線下實體書店,或者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考試用書訂購”欄目等線上渠道購買。
初級會計師考試成績一般在考后的20天左右公布,成績查詢入口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初級會計師合格標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統一公布,初級會計考試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初級會計成績合格標準已經公布,請查看 《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初級會計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三個月后開始發放,各省市發放時間不同,具體請以當地財政部門或者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初級會計證書領取一般需要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部分地區資格審核和證書領取同時進行,則需要攜帶領證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為了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制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第六條規定: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