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后,可免試入學。
(一)免試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后,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后,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 (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
(二)照顧政策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省招辦審核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招辦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qū)、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線企業(yè)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少數民族考生;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2020年3月1日前)。
6.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省招辦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在報名信息現(xiàn)場確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及復印件。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執(zhí)行照顧分最高的一項,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