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暫行辦法如下
青海省成人高考成績查詢時間:12月5日
青海省成人高考成績查詢入口:青海省教育考試網
青海省成人高考成績復核時間:12月10日下午17點前
一、成績復核申請時間
當年成績公布后 3 個工作日內,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績復核內容
1.是否為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評、漏閱;
3.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
4.各科目小題分及單科成績。
三、成績復核流程
1.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填寫《成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 1)。《成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可在當地考區招辦領取。
2.考生于成績公布后第 3 個工作日 17:00 前持《成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準考證、身份證到本人參加成人高考所在考區招辦申請成績復核。
3.各考區招辦負責簽署意見,并收集匯總本考區考生的《成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將本考區申請復核成績的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生成 Excel 格式文件,于成績公布后第 4 個工作日 17:00 前通過 FTP 服務器報至省考試管理中心信息技術與統計處。
4.省考試管理中心組織專門人員進行考生成績復核,將復核確認后的考生成績生成 PDF 格式的《成人高考成績復核告知單》(見附件 2),于成績公布后第 6 個工作日 17:00 前通過 FTP 服
務器反饋至各考區招辦,由各考區招辦負責將《成人高考成績復核告知單》下載打印后及時通知到考生。
四、復核成績仲裁
1.考生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須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人高考成績復核告知單》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攜帶《成人高考成績復核告知單》、準考證、身份證到省考試管理中心申請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績復核仲裁組對考生成績進行再次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認定結果由省考試管理中心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組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后,不再受理其他有關異議申請。
3.考生成績復核仲裁組由省招委、省教育廳相關負責同志和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廳法規處、試卷評閱組組長、評卷教師和省考試管理中心等工作人員組成。
五、有關工作要求和說明
1.由他人代替考生本人申請成績復核時,必須持有本人和考生身份證、準考證才可以申請復核,并視為考生本人申請。
2.考生成績復核并非核卷,只復核答卷是否有漏評、漏統分以及各小題得分相加是否正確,評分細則以及評分寬嚴程度不在成績復核范圍。缺考、違紀作弊者,不在成績復核之列。
3.成績復核期間,各考區招辦要安排專人負責,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要明確告知考生網上試卷評閱工作由電腦自動向評卷教師分發試卷、自動統計登分,對每道題是否評閱、是否統計分數都有嚴格的質量和技術控制,并經過多重技術校驗。我省施行成人高考試卷網上評卷以來,未發現有漏評分、漏統分以及分數統計錯誤等情況。
4.成績復核時間緊、政策性強。各考區要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為重視不夠、宣傳不到位、解釋不清楚而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附件:1.成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
2. 成人高考成績復核告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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