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是由教育部主辦,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原教育部考試中心)主持和實施的大規模標準化考試,是全國性的教學考試,下面一起來了解四六級是每年的幾月份考。
英語四六級筆試在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口試在筆試前進行,每年5月和11月各一次。上半年英語四六級考試時間為6月16日左右,下半年為12月15日左右。四六級考試會安排每年6月和12月第三個星期六進行。
一般英語四六級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流程 | |
8:40——9:00 | 試音時間 |
9:00——9:10 | 閱讀考場注意事項,發放考卷,貼條形碼 |
9:10——9:40 | 作文考試階段 |
9:40——10:05 | 聽力測試 |
10:05——10:10 | 考試暫停5分鐘,收答題卡1 |
11:20 | 全部考試結束 |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流程 | |
14:40——15:00 | 試音時間 |
15:00——15:10 | 閱讀考場注意事項,發放考卷,貼條形碼 |
15:10——15:40 | 作文考試階段 |
15:40——16:10 | 聽力測試 |
16:10——16:15 | 考試暫停5分鐘,收答題卡1 |
17:25 | 全部考試結束 |
英語四六級相關問題答疑:
1、英語四六級多少分算過?
從2005年開始,大學四六級考試成績采用了滿分710分的計分體制,不設及格線;成績報道方式由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內容包括:總分、單項分等。
但全國英語四六級規定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報考英語六級,一般認為英語四級的及格線是425分。
2、英語四六級成績單什么時候發?
四六級成績公布1個月左右,成績單上包含筆試總分,以及四大塊,聽力、閱讀、綜合和寫作四塊的單項分;口試成績為D等及以上的考生將獲得同時含有筆試成績和口試成績的成績報告單。但是,英語四六級成績單遺失后不能補發,只能補發成績證明。
3、我對自己的考試分數表示懷疑,怎么辦?
可在成績發布后1個月內進行成績核查。成績核查內容為分數是否有錯加或漏加的情況;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查范圍。成績核查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容;2)身份證復印件。
2.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布后一個月內(以郵戳時間為準!)。
3.申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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