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對成績有異議,可按規(guī)定進行分數(shù)核查,具體辦法請見在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網(wǎng)站(cet.neea.edu.cn)“考生服務”-“成績核查“欄目
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容;身份證復印件;
2)回函信封: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核查結果,請務必隨函附寄回函信封。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qū):4.2元,寫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電話。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請恕不予辦理
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一個月內(以郵戳時間為準?。?
3.申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申請材料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徐匯區(qū)廣元西路315號聯(lián)峰匯7樓F座
郵政編碼:200030
電話:021-52583311
4.反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以掛號郵寄方式反饋至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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