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核查內(nèi)容為分數(shù)是否有錯加或漏加的情況,可以申請成績復核,復查時間為每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一個月內(nèi)。有關(guān)申請須知如下:
1.申請材料:
①提供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nèi)容;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回函信封。
2.受理時間:
每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一個月內(nèi)。
3.申請方式: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詳細地址和收件人及郵票)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反饋方式: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核查結(jié)果以掛號郵寄方式反饋至申請者。
考生務必提供回函信封(有詳細地址和收件人及郵票),如未提供,申請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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