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的方法
自2014年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再受理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辦理方式調(diào)整如下:
1.請考生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wǎng)(http://bbcjzm.neea.edu.cn/)進行網(wǎng)上辦理。
2.該申請僅限于2005年(含2005年)以后的考試。
二、申請補辦 CET(網(wǎng)考)成績證明的方法
補辦 CET(網(wǎng)考)成績證明的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 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wù)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nèi)容;2)身份證復(fù)印件。
2.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3.申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wù)處出具的證明、身份證復(fù)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詳細地址和收件人)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 特別提示: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成績證明,請務(wù)必隨函附寄如所要求的回函掛號件信封。信封上務(wù)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qū):4.2元);務(wù)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掛號件信封的申請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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