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人事考試網于2022年8月19日發布通知,2022年浙江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9日-10月30日,報名時間為8月23日至9月1日,報名入口為浙江人事考試網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關于做好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號)和《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現結合我省實際,將此項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0月29日至30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10月29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管理
10月30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7個專業分別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義烏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金華考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應急管理部人社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中應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二)符合上述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中應選擇的級別為“免一科”)。
(三)符合上述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中應選擇的級別為“免兩科”)。
(四)已經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的級別為“增報專業”)。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為做好考試報名相關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了《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附件1),請各地依照執行。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為:0571-87228751,81051470。
三、繼續做好新舊考試制度銜接工作
為保證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
按原制度文件報考條件報考201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繼續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時,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未選擇過報考專業類別的人員,2022年度再次報考時可根據所在單位行業類別,參考《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各專業類別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行業界定表”,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已經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
四、獲得資格證書條件
“考全科”的人員必須連續在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一科”的人員必須連續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兩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專業類.別考試的合格證明。
特別提醒:已取得的證書,證書上的任何信息無法再修改,請各位考生在報名時務必正確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本人照片。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上網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等證書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注冊或評審等各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無效等處理。
六、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于8月23日至9月1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24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即可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一一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一科”、“免二科”或“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證明)材料后,方可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再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撇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24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的,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待報考系統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二)注意事項
1.對于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4.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5.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7.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4日至28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省直、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誤不得修改,“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八、收費依據和標準
按照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每人每科7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0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九、考試大綱
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版》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布。
十、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指定區域內,分別用2B鉛筆填涂作答客觀題和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主觀題,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和回收。其他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計時器(無聲、無收發和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本人未作人為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按規定要求涂寫個人信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污損或答錯位置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
十一、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相關市(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應急管理部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二、有關要求
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應急管理部門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2)。
(一)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采取切實措施,積極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順利實施。
(二)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應急管理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成績通過的人員,以及有情況反映人員的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現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要確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
(三)屆時,如受疫情影響,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相應措施,確保考試防疫安全。具體實施方法,參見《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須知》(見省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附件:1.《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
2.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原文鏈接:http://www.zjks.com/art/2022/8/19/art_1229635557_16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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